根据省编办年度工作安排,结合市县处工作职能,制定2013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如下:
一、重要职能工作目标
(一)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。指导市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;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调研,指导市县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相关工作;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;继续深化完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;根据食品药品监管、教育、文化、医药卫生等方面改革精神,指导市县做好相关改革工作。
(二)完善机构编制服务。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,做好市县机构编制调整工作;审核市县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用编计划;按要求办理省领导批示和省委、省政府督办件和急办件;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等。
(三)加强处室基础建设。加强思想教育,建设学习型处室;加强制度建设,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;加强作风建设,树立良好形象;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做到勤政廉政。
(四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共性工作目标
1.坚持政治理论学习,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积极开展创建“党建工作先进单位”活动。
2.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“六条意见”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。
3.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、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政策措施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。
4.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,争创文明处室。
5.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。
6.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,扎实做好“城乡互联、结对共建”工作,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。
7.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。
8.加强保密管理,落实保密制度,严防失、泄密事件发生。
9.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。
10.落实依法治省责任制。
办 领 导:陈洁
2013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