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、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。
二、限时办结制遵循便民、高效的原则。以依法及时、方便群众为标准,让办事人员满意,让人民群众满意,不得推诿、拖延、扯皮。
三、限时办结范围包含:各类行政审批(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)和备案事项;社会保障、社会救济、生产安全、救灾赈济、来信来访、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。
四、对行政审批(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)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,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、举报和投诉的答复,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,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;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,也要尽量缩短时间。能够当场办理的,应当及时办理。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,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。
五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。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,能够相互补位;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,一岗多能,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。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,要以留言、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