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教育局:
你单位《关于设立武汉市汉阳区玫瑰第二幼儿园的请示》(阳教文〔2012〕22号)、《关于设立武汉市汉阳区晨光第二幼儿园的请示》(阳教文〔2012〕23号)已收悉。为落实市、区政府缓解学前教育入园难的要求,经区编委会研究,同意成立“武汉市汉阳区玫瑰第二幼儿园”、“武汉市汉阳区晨光第二幼儿园”等两所公办幼儿园,为区教育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20名,人员在现有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中调剂使用。
请于发文之日起30日内,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。
汉阳区编制委员会
二○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